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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雅砻江卡拉总承包项目部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程严波 时间:2024-09-16 字体:[ ]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雅砻江卡拉总承包项目部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以PDF文件为准)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31-240001

 

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

卡拉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

 

 

询比价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中国·西昌·木里

 

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水电站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31-240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计划采购六套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用于卡拉水电站总承包部水资源管理。该设备使用单位为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是雅砻江中游两河口~卡拉河段水电开发规划一库七级的第七级水电站,其上游梯级为杨房沟水电站,下游为锦屏一级水电站。工程场址位于木里县卡拉乡下田镇村上游约4km处,上距杨房沟水电站33km,下距锦屏一级水电站60km。成都—雅西高速至漫水湾—经锦屏水电站—至杨房沟水电站(卡杨专用公路)全程距离成都市677公里,距离西昌是285公里,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1.1.2交货地点:位于四川省西昌市木里县卡拉乡卡拉水电站指定地点,全程距离成都市677公里,距离西昌是285公里,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1.2采购内容: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备注

1

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

/

台套

6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最终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卖方应提供全新的、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运行功能和性能要求的设备。应负责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等;提交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合同设备的现场布设(含设备基础)和安装调试、流量计校准、建设期数据通讯费等所有费用。

3、设备时间要求:合同签订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情况,买方通知为准。

3、设备到货地点:卡拉水电站买方指定地点。

4、以上设备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5、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价格含设备运费及保险、税金、在卡拉工程现场安装、调试以及卖方人员的进出场、食宿等所有费用,设备吊装费用由买方承担)。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不作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水函﹝2016﹞654号)中关于“数据采集与发送协议”的规定(即兼容《四川省水文测报系统技术规约和协议》(SCSW008-2011)及其补充规定,并取得合格的测试报告(附测试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3类似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卖方货物到场后,卖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项目完工后,卖方负责市(州)级以上的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或其它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各监测点的计量器(含既有接入方式)进行的现场检定或校准测试,并出具计量器具现场运行检定或校准报告。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达到买方全部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设备验收合格证明书。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

地址、电话: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028-8173708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提供计量器具现场运行检定或校准报告,收到足额增值税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总金额的60%,设备验收合格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结算金额的35%,5%作为质保金,设备稳定运行一年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内无息支付。付款完成后卖方无偿向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因卖方未提供发票而买方推迟付款的,不视为买方迟延付款。

6.3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起1年,自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9月16日17:30时起,2024年9月17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18728874070)。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报价保证金:本次询比价无需交报价保证金

8.3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9月17日18: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4报价人应在2024年9月22日17: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一次性报价文件。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6.4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7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监督电话:郭先生,18113286655

8.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卡拉水电站总承包项目部机电物资部

  址:四川省西昌市木里县卡拉水电站总承包部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孙二宝

联系电话:18728874070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1、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合同签订时,无履约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成交通知书以电子文件方式发送,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成交人应当到采购人项目所在地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如未到场视为放弃,采购有权申请列为不诚信单位。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水电站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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