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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隆安子岭抽水蓄能电站关键性施工项目建设用地分析报告》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来源:规划总院 作者:黄志鸿 摄影:水电工程研究院 时间:2025-05-20 字体:[ ] 分享:

受中电建兴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2025年5月16日,规划总院在河北省兴隆县主持召开河北兴隆安子岭抽水蓄能电站关键性施工项目建设用地分析报告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隆县人民政府安子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筹建处,安子岭乡人民政府,中电建兴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能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本次会议由总院首席技术专家常作维主持。

兴隆安子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承德市兴隆县安子岭乡,距唐山市和北京市直线距离分别约96千米和145千米。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安装4台350兆瓦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枢纽工程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发电系统、地面开关站及补水系统等。上水库位于水泉子村东侧猴坑子沟沟首,正常蓄水位1110米、死水位1076米,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33米;下水库位于水泉子村沟门子河内,正常蓄水位433米、死水位413米,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2米。输水发电系统采用两洞四机、首部式地下厂房布置型式,单条输水系统水平距离约3.46千米,地下厂房开挖尺寸176.0米×26.4米×56.5米(长×宽×高)。工程建设总工期为69个月(不含筹建期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4个月,完建期9个月。

2023年9月,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2024年11月,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通过审查;2024年12月,电站移民安置规划通过了河北省水利厅审核;2024年12月,项目建设用地通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预审批复工程用地面积2333.72亩(不含水库淹没区);2025年1月,项目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目前,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在编制。鉴于本项目已获核准,地下厂房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是控制工期的关键性项目,为加快项目推进,中兴能公司组织北京院开展控制工期关键项目建设用地分析研究,于2025年5月提出了《河北兴隆安子岭抽水蓄能电站关键性施工项目建设用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听取了北京院关于报告主要成果的汇报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审查认为:本工程已经核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较为充分,项目基本具备申请先行用地的条件,同意将通风兼安全洞与进厂交通洞出口平台、Y2道路(从下水库左坝肩至上水库右坝肩环库路)、Y3道路(Y2道路至通风兼安全洞进口)、业主营地和机电设备库场平、中心变电站、下水库坝后左岸场平和L1道路(Y2道路至坝后压坡体)等施工项目列为申请先行用地的施工项目。建议尽快取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用林等批复意见,为顺利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手续创造条件。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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