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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来源:规划总院 作者:郭珍妮 摄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时间:2025-03-27 字体:[ ] 分享:

2025年3月24日至25日,规划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议。会议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宏文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规划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西北、华东、中南、成都、贵阳、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标委会委员、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111号),由规划总院、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本规范的修订工作。本规范于2023年11月通过工作大纲评审,2024年5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向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59条,编制组在充分研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本规范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5年2月提交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对本规范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本规范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逻辑严谨,结构清晰,格式规范,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本规范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合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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