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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双对股票市场比较关注,平时和同学朋友聚会聊天,当然也少不了股市的话题。都说市场上有三种股票最牛: 别人的股票, 刚卖掉的股票和想买没买的股票,每次听别人炫耀自己在某某股票赚了多少钱,小双都不由自主地暗暗羡慕,还要半开玩笑地责备那个同学当初为什么不给大家推荐共享。 有一回,小双的会计师同学小芳在聚会时告诉他,自己正在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小双眼前一亮,虽然平时也偶尔在各个场合听说各色各样关于上市公司的消息,但是同学小芳的这个消息可靠性应该很高。他筹集了自己的全部资金押注上市公司共买入公司股票62余万股,买入金额 1300 余万元,不久后公司果然宣布停牌进行重组,股票复牌后,上市公司股价如期接连涨停,小双择时卖出股票获利 700 余万元。但是,小双还没来得及跟大家炫耀,就被告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这回小双摊上大事了。最终,会计师同学小芳因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小双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判有期徒刑4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00 万元。 依据 «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内幕交易不仅包括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还包括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根据 «刑法» 第180条关于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小双的会计师同学小芳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虽未直接交易公司股票,但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小双利用该信息买卖股票,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亦构成了刑事犯罪。内幕信息是不能说的秘密,内幕交易是不能碰的红线,许多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监管部门对此具有严格的防控体系,内幕交易终归难逃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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